Teddy's Articles

Maybe…I think too much

錯失: 後記

想起著筆寫下第一章的時候,那時正值是交功課的高峰期。報告呀、功課呀、FYP 呀…種種不同形式的挑戰,最後還是敵不過「師父」突然給我的靈感。整個故事用了三天三夜沒有間斷的才能完成,這是因為我怕寫一章、然後停了一段時間才寫的話,靈感、故事的連貫性和感覺都會隨時間而被洗去。果然,這種無間斷式的寫法終於為我順利完成我對寫作有興趣後的第二部短篇小故事。

我在小學時確實和一位女同學傳過緋聞,懂得我的小學同學一定知道這件「轟動」的事。我真的有一位女性朋友在中學時搬了別處,而本身,她確實是住在我附近的 (只是樓上樓下的關係)。這個故事就是建基於這些事實上,然後再加上我無聊的想像力而寫成的。在 Word 打下字句時,所有的人物我都用真名來寫的,只是到最後用了「取代」的功能將假名取代這些真實名字而已。這種寫法真的帶給我很多感覺,令我更放心的將自己代入故事裡。

有朋友說第十四章的節奏過快,很容易令到讀者不能順利的代入故事裡面。對呢!這是我寫作其中一個嚴重的毛病:總不能將事情的經過和感覺完完全全的用筆寫下。就在放上 Xanga 的時候,我曾經想過重新寫過這一章節的。不過,又不想破壞寫作當時在字裡行間留下的微約感覺,於是最後還是沒有這樣做。這個問題,希望能夠在我往後的寫作故事裡得到改善。在此,也要謝謝各位來到這裡看畢故事的每一位,只有你們才不怕小弟那奇怪而沉悶的文筆呢!謝謝。

24/04/2007 - Posted by | 錯失

2 Comments »

  1. 其實,我也不知道有沒有講錯呢~
    不過通常,如果短篇小說(像你這一次這種),裡面既message都唔會太多,故事只會圍繞一個中心思想發展,因為這樣讀者比較能夠完全明白內裡想表達的意思~而你今次這一篇小說,我覺得中心思想比較薄弱,不過這也是我常犯的毛病~!!到現在我也會犯~~
    而長篇小說,如我之前寫的”忘記出走了”,就可以有好多message~當然也要有一個大message啦~

    哈,不過你今次寫的故事內容都不錯,有起承轉合,能吸引我去追看~這已經是不錯了!!^^
    你說你總不能完完全全的用筆寫下事情的經過和感覺,我想是因為”文句”不足~多看別人的文章,小說便能有進步了~因為我看得出你有寫文的潛質的~觀察也細緻~感覺你是有的~不過可能懂得如何表達罷了~你可以試試先寫多點散文呢~

    努力呀~期待新一篇文章~

    ps. happy ending, 很幸福喎~

    Comment by Sica | 24/04/2007 | Reply

  2. 多謝 sica 支持!!
    謝謝妳提醒我,讓我知道自己的短處,希望遲些日子會有所進步啦!

    Comment by Teddy | 26/04/2007 | Reply


Leave a Reply

Fill in your details below or click an icon to log in:

WordPress.com Logo

You are commenting using your WordPress.com account. Log Out / Change )

Twitter picture

You are commenting using your Twitter account. Log Out / Change )

Facebook photo

You are commenting using your Facebook account. Log Out / Change )

Connecting to %s

Follow

Get every new post delivered to your Inbox.